南寧市白沙大道亭江立交橋移動路段全路段限速80公里/小時、南寧市五象大道龍崗村路段全段限速60公里/小時……在122“全國交通安全日”到來之際,11月29日,廣西交警總隊公布了我區(qū)14個地級市城市道路、二級公路及高速公路的測速路段。
近日,南寧一網(wǎng)友發(fā)帖反映了一個怪現(xiàn)象,引發(fā)熱議。該網(wǎng)友稱,他每回經過廣昆高速那莫路段那莫大橋時,都按照限速80公里的要求行駛,卻依然收到交警部門發(fā)來的違法超速短信提示,這是怎么回事呢?經過交警部門走訪查驗,最終由負責那莫大橋管段轄區(qū)的南寧市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大隊長吳濤做出解釋:原來那莫大橋上并沒有測速點,該網(wǎng)友違法超速的地點并不是在橋上,而是在離開大橋過后的高速公路上。那莫大橋所在的廣昆高速585Km+450m——廣昆高速602Km+700m全段由移動方式進行測速,測速路段限速值為100公里/小時。該路段處于南寧市繞城高速與南百高速壇洛至百色段之間,最高限速是100公里/小時,而南百高速壇洛至百色路段限速120公里/小時。因此,一些司機在往返時,沒有注意到限速標志的變化,未能及時調整車速。當然,也不排除部分司機對豎立在道路旁的限速標志視而不見。同時,該路段道路比較平直,彎少坡緩,駕駛員容易放松警惕,車子越開越快。
“十次事故九次快”。交警指出,一些司機為了圖一時便利、掉以輕心超速行駛,結果釀成事故使家人終生痛苦。今年11月1日剛剛出臺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,把嚴重超過規(guī)定時速行駛行為的處罰由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的“最高2000元罰款,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”的行政處罰,上升為“處拘役,并處罰金”的刑事處罰。今年即將到來的122“全國交通安全日”的主題是“拒絕危險駕駛、安全文明出行”,廣西交警總隊就此提醒廣大駕駛人勿超速行駛,有效降低事故發(fā)生。
自治區(qū)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
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欽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賀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來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特此公告
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公安廳交警總隊
2015年11月27日
E_Mail:vip@gxqcw.com 電話:15077070808 地址:南寧市青秀區(qū)濱湖路48號南湖聚寶苑D區(qū)15樓 桂ICP備06004827號 經營許可證編號:桂B(yǎng)2-2009004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