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南寧市興寧區(qū)法院對“8·14”車輛換牌換卡逃費案件做出一審判決,公訴機關指控15名嫌疑人在2014年8月1-14日期間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15萬元,已經構成詐騙罪。經過法院審理,涉案的15人均獲刑,其中最高被判1年10個月,最低被判1年1個月。以上被告當庭表示服判,不再提起上訴。這起案件是廣西首次依法對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行為進行法律嚴懲,為今后打擊此類偷逃通行費行為、避免國家高速公路通行費流失提供了法律參考。
2013年8月,廣西交通投資集團南寧高速公路運營有限公司接到舉報,有一批外觀基本一致的河池籍六軸重型貨車,專門從防城港運輸礦粉至河池,在行駛南寧高速路段時,中途換牌換卡,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,每次可偷逃數千元。
“接報后,我們非常重視,成立了專門調查小組對該事件進行調查!蹦蠈幐咚俟愤\營公司稽查隊劉隊長介紹,經過數月數據排查及跟蹤走訪,發(fā)現(xiàn)有約20輛外觀一致的六軸重型貨車,自2012年起經常從防城港港口運輸礦粉至河池市某冶煉廠,行駛至二塘至都安區(qū)間,采取短途空車與長途重車互換車牌、通行卡的方式達到長距短收的目的,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。
查明情況后,該公司向公安部門報案,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公安分局迅速立案偵查。2014年8月14日晚,該局組織警力在多個路口布控,共抓獲嫌疑車輛9輛,嫌疑人20人,搜出車上假證假牌若干。
今年9月10日,經南寧市興寧區(qū)法院宣判,涉案15人均獲刑,其中1年10個月3人,1年8個月3人,1年4個月1人,1年2個月3人,1年1個月5人。
據悉,當前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手段層出不窮,久打不絕;殛爠㈥犻L介紹,有的車輛采取換牌、換卡作案。這種案件一般為團體長期作案,隱蔽性強,涉案金額大;有的采取加裝千斤頂、假軸、氣囊、S形逃費、跳磅、加墊鋼板等逃費方式,公路運營管理企業(yè)防不勝防。
在查處的逃費貨車中,一部分貨車偽裝成運輸鮮活農產品的“綠色通行車輛”逃繳通行費。2013年廣西綠通車減免額占全區(qū)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入總額的14%;而同年廣東省、河南省綠通車減免額僅占通行費收入的5%和7%;相比之下,廣西的綠通車減免額占比過高,通行費流失嚴重。據南寧高速公路運營公司一位負責人介紹,下一步將加大對運輸鮮活農產品的“綠色通行車輛”的核查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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